2017-07-20
网站进行公安机关信息安全备案的通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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根据 《网络安全法》 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》、《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法》(公安部33号令)等有关法律规定,互联网接入单位及个人必须办理公安机关备案手续,若在2017年08月01日内未通过提交公安局备案的网站,公安局将暂停网站使用,逾期提交公安局不再受理。

网站公安局备案教程请参考:网站公安局备案的流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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